財(cai)務處(chu)工作職能
1.組織(zhi)制(zhi)(zhi)修訂中(zhong)心財務管(guan)理、資產管(guan)理方(fang)面(mian)的規(gui)章制(zhi)(zhi)度,組織(zhi)制(zhi)(zhi)定內部控制(zhi)(zhi)制(zhi)(zhi)度,并(bing)監督(du)實施。
2.組織編制(zhi)中心部(bu)門預決算(suan)、政府(fu)財(cai)務(wu)報告、各類(lei)財(cai)務(wu)報表及重(zhong)大財(cai)務(wu)信息的公示工作。編制(zhi)中心內部(bu)預算(suan),并(bing)督導執行。
3.參與綠色食品收費標(biao)準(zhun)擬定、報批管理,并依法依規組織(zhi)費用收繳工(gong)作。
4.負(fu)責中心(xin)銀(yin)行賬戶(hu)管理(li)、資金收付、財務核算、財務統計(ji)及稅款(kuan)清繳。
5.負責省(sheng)級綠色食品工作(zuo)機構(gou)委托業(ye)務(wu)費的(de)核定(ding)、支付管理工作(zuo)。負責中心(xin)業(ye)務(wu)委托經濟合同的(de)檔案管理工作(zuo)。
6.負責中心(xin)國(guo)有資(zi)產的(de)配(pei)置(zhi)、管(guan)(guan)理、使用、處(chu)(chu)置(zhi)工作(zuo),加強和完善國(guo)有資(zi)產信息化(hua)管(guan)(guan)理。組織(zhi)中心(xin)固定資(zi)產配(pei)置(zhi)、驗(yan)收入庫、賬(zhang)卡(ka)管(guan)(guan)理、清查登(deng)記、維(wei)護保管(guan)(guan)、處(chu)(chu)置(zhi)等(deng)工作(zuo)。
7.負責(ze)制修訂中心政府(fu)采(cai)購制度(du),負責(ze)政府(fu)采(cai)購預算、計(ji)劃、執(zhi)行和信息(xi)統計(ji)工作(zuo),組織監(jian)督政府(fu)采(cai)購實施。
8.負責中心基建項(xiang)(xiang)目(mu)、發(fa)展項(xiang)(xiang)目(mu)、合(he)作項(xiang)(xiang)目(mu)等專(zhuan)項(xiang)(xiang)的預算執行監督管理工(gong)作,組(zu)織指導項(xiang)(xiang)目(mu)績效評價(jia)工(gong)作。
9.負責對中心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及審計監督, 負(fu)責中心黨、團、工(gong)會等各(ge)類專項(xiang)經費的支出(chu)與管理(li)工(gong)作。
10.完成中(zhong)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(gong)作。
(010)59193626/3623/3625
(010)59193627(傳(chuan)真(zhen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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